為建立及維持高水準企業管治的目標,董事會已建立企業管治架構,且已制定內部監控、系統、政策及程序已制定, 以促使置富產業信託以問責及具透明度的方式營運,並輔以內部監察及制衡,藉以確保遵守相關規例。

完善有效的管治常規乃構成置富產業信託的營運之基礎, 及企業成功的重要元素。在願景、使命及價值的支撐下, 董事會將繼續秉持最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商業道德及企業 社會責任,確保置富產業信託藉卓越的基礎,為置富產業 信託及其持份者締造長遠可持續回報。

董事會獲賦予企業管治、業務運營及風險、環境、社會及管治、財務表現及委任董事的整體責任。董事會提供整體監 督及領導、推動置富產業信託及管理人的戰略導向(包括收購及關鍵企業行動)。

董事會的詳細資料載於置富產業信託網站,請點擊這裡查看。

董事會已授權審核委員會、披露委員會、專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協助審查具體事宜。審核委員會、披露委員會、專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各自均有明確的職權範圍,並向董事會匯報其調查結果及建議。

審核委員會

主要職責:

  • 審核財務報告並確保財務報表的完整性
  • 審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系統
  • 審核關連人士交易
  • 審核有關外部核數師之事宜
  • 審核舉報報告
職權範圍

主要職責:

  • 審核公司披露及公佈
  • 審核有關財務資料、收購等方面的新聞發佈

主要職責:

  • 審核對沖策略
  • 審核融資及再融資安排
  • 審核基金單位回購活動

主要職責:

  • 審核董事會構成
  • 推薦潛在董事會成員
  • 審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
職權範圍

 

有關置富產業信託企業管治常規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置富產業信託的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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