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具報

若閣下或貴公司持有置富產業信託5%或以上之基金單位,請參閱此部份內容。

務請注意,管理人不便就填寫具報表格或個別的查詢提供意見。

如何作出具報?

置富產業信託基金單位之權益具報表格乃按照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規定之標準表格。置富產業信託之基金單位投資者可登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網站 http://www.hkexnews.hk/di/di.htm索取標準具報表格。香港交易所網站亦載列填寫標準具報表格之指示及指導。另一方面,投資者亦可向其專業顧問查詢應如何填寫標準具報表格。倘若文義許可,表格、指示及指導內所指之上市法團股份,應被當作指置富產業信託之基金單位。

如何向管理人呈交具報表格?

投資者應透過傳真 (傳真號碼: (852) 2169 0698) 或電子郵件 (電郵地址:interestnotifications@fortunereit.com) 方式,將填妥之具報表格呈交予管理人,請註明收件人為財務經理 (置富產業信託)。管理人會於妥為接獲具報表格後,向有關投資者發出書面確認。

管理人所接獲之具報

管理人所接獲關於根據信託契據就置富產業信託基金單位權益之具報,登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上。請參照香港交易所網站「披露權益」一節 http://www.hkexnews.hk/di/di.htm或閱讀管理人所接獲之具報。

重要提示

管理人接獲有關置富產業信託基金單位權益具報之資料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之網頁內刊登。管理人概不就具報之內容負責,或就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陳述,管理人明確聲明概不就任何由於或依賴該具報之刊登或於該網頁刊登所產生之任何損失負上任何責任。


倘根據信託契約所規定須承擔披露責任的人士未有根據信託契約的條文作出通知(不論該名人士是否基金單位持有人),則(a)管理人(倘持有該名人士持有(或視作持有)權益的任何或全部基金單位(「受影響基金單位」)的人士並非管理人)或(b) 受託人(倘持有受影響基金單位權益的人士為管理人)有絕對酌情權就受影響基金單位採取以下任何或所有行動:


a) 宣佈暫停任何或所有受影響基金單位所附帶的投票權 (而作出該項宣佈後,就置富產業信託而言該等投票權須在所有方面被暫停);


b) 暫停支付任何或所有受影響基金單位的任何分派(而當作出該項暫停後,任何該等分派須 保留於(i) 管理人(倘持有受影響基金單位權益的該名人士並非管理人);或(ii) 受託人(倘持有受影響基金單位權益的該名人士為管理人)名下的信託賬戶,以待如何處理有關分派;


c) 自該人士須作出披露的期限當日起計,就未履行披露責任每日收取每個受影響基金單位 最多0.10 港元的行政費;及╱或


d) 暫停及╱或拒絕辦理登記任何部分或所有受影響基金單位的過戶,直至已完全遵守相關通知的規定並令管理人或受託人(視情況而定)信納為止。


每位基金單位持有人及所有透過或藉著基金單位持有人提出申索的人士明確承認及同意授予管理人及受託人上述權利及權力,並同意受管理人或受託人(視情況而定)根據信託契約條文真誠採取的任何行動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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